校園周邊交通環境問題提報道安會報會議(或透過道安會報機制)研議改善情形


一、辦理情形:
1.    上放學採步行、汽車和機車分流的方式。
2.    教職員工及志工家長汽機車皆規劃專門停車區。
3.    健全導護志工與學生交通安全志工制度。
4.    推行走路上學活動。
5.    落實校外教學車輛安全檢查。
6.    推動自行車活動。
二、執行成效:
1.  本校採步行、汽車和機車分流的方式,共規劃2條學生通學路線,1個家長機車接送區,1個家長汽車接送區。教職員工進入校園之交通工具以停放地下室為主,地面停車場為輔,且有專屬車道,不影響學生路隊通行安全。
2.  本校現有導護志工2人,維護交通安全不遺餘力;本校學生交通志工隊共2人,負責上學時引導家長汽車於正確位置暫停以利學生下車上學。
3.  學童課後安親班接送車輛皆合乎規定,並在指定地點接送;本校亦於地上貼製明顯接送標誌,以方便安親班老師與學生於固定位置接送。
4.  校外教學車輛,皆實施安全檢查,並全員實施安全逃生演練。
鼓勵學生走路或騎自行車上下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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